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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下属子公司海南儋州六宗地块被无偿收回

发布时间: 2018-01-13 13:57:24

来源: 中国网

分类: 国内动态


中国网地产讯 中国宝安1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海南儋州市政府将6块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的通知。儋州市政府认为, 现该宗土地未按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 因造成土地闲置。

公告称,下属子公司于2011年通过投标方式分别受让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B0209、B0205号、B0205-1号、B0206号、B0205-2号和B0207号地块,面积分别为116355.8平方米、108276.9平方米、107536.6平方米、19889.7平方米、96811.3平方米和1006.4平方米。

自相关下属子公司通过投标取得上述土地后,便开始进行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等开发建设工作,公司认为决定书所称的因下属子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情况不符合事实。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国有出让的土地应当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落实到位,而下属子公司与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税款等各项税费后,儋州市政府及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未能及时全面履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义务,导致至今仍未完成上述宗地清表及土地交付工作,期间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同意上述宗地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款的规定,国有出让的土地交付需要具备动工开发的基本条件,但上述宗地周边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尚未修建、完善,以致于项目宗地的自来水管道、雨、污水管道及供电、通讯等与市政配套设施的接驳方案无法确定,施工水电无法取得,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的基本条件。

由于儋州市政府及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迟迟未完善上述宗地基础配套设施及清表工作,儋州宝安为避免继续损失,在无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对B0209地块进行清表、平整等工作。目前该宗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开工建设。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述全部土地账面价值合计为61,216.88万元,若政府强制无偿收回上述全部土地,预计可能对公司2017年度当期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中,2017年当年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土地成本61,216.88万元将作为存货损失转入当期损益。

但公司认为,由于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未按照《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其对相关子公司的约定交付上述宗地,造成上述宗地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公司有充足的证据和理由认为上述宗地不属于闲置土地,并且责任不在公司。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 liushua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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